主动离职且签了劳动合同该怎么赔偿?


在探讨主动离职且签了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几个法律概念。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主动离职则是指劳动者出于自身意愿,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一般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正常的主动离职情况下,劳动者不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赔偿。因为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目的是保障劳动者的职业选择自由。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劳动者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例如,如果劳动者违反了服务期约定。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再比如,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另外,如果劳动者在离职过程中,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进行工作交接,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里的损失可能包括但不限于用人单位因工作中断、业务延误等遭受的经济损失。 总之,主动离职签了劳动合同是否需要赔偿以及如何赔偿,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劳动者应当了解自己在劳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遵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