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致人瘫痪该如何赔偿?


当发生工伤致人瘫痪的情况时,赔偿问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处理。首先,我们要了解工伤认定这个概念。工伤认定就是确定你所受的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范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只有被认定为工伤,才能进入后续的赔偿程序。 接下来是劳动能力鉴定。这是确定赔偿金额的重要环节,它主要是评估你因工伤导致的劳动能力丧失程度。《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一般分为十个等级,瘫痪的情况通常会被鉴定为比较高的等级,等级越高,意味着劳动能力丧失越严重,赔偿金额也会相应越高。 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医疗费用,这是指你因治疗工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比如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二是停工留薪期工资,在你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期间,单位要按照你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月支付工资。一般来说,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如果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三是伤残津贴,如果你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四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是根据你的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的一次性补偿。比如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是生活护理费,如果你的生活不能自理,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大部分赔偿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所有的赔偿费用都由单位承担。你可以先与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