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我家里人遭遇了一起刑事案件,现在想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但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赔偿范围包括哪些,是只赔直接损失,还是间接损失也能赔?像精神损害赔偿之类的在不在范围内呢?希望了解具体的赔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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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带民诉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其赔偿范围主要是由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物质损失。这里的物质损失可以理解为是实际发生的、能够用金钱来衡量的损失。比如在故意伤害案件中,被害人因受伤而花费的医疗费、住院期间的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这些都是因为犯罪行为直接导致的经济支出,属于赔偿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精神损害赔偿一般不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另外,间接损失通常也不在赔偿范围内,因为间接损失具有不确定性,难以准确衡量与犯罪行为之间的直接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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