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三年以内该怎么赔偿?


首先,关于辞职后赔偿的问题,我们需要先明确赔偿的前提往往是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比如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 对于不同的违法行为,法律规定了不同的赔偿方式和标准。如果是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然而,这里有一个重要的点是时效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所以,你辞职已经三年,如果期间没有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形,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可能会面临时效方面的障碍。不过,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实际,看你的权益受损情况是否属于可以突破时效限制的情况等。建议你可以先收集好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师,再做进一步打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