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构成有哪些?

我开了家小公司,有一些独特的业务流程和客户信息,一直当作商业秘密保护着。最近感觉有竞争对手在挖我公司员工,我担心他们会窃取我的商业秘密。我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构成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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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业秘密侵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构成是判定是否存在违法行为的重要依据,以下从不同方面为您详细分析。 首先,要明确商业秘密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通俗来讲,商业秘密就是那些别人不知道、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并且企业采取了一定保密手段保护起来的信息,比如独特的生产工艺、客户名单等。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构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主体方面,侵犯商业秘密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这些主体可能是企业内部员工、离职员工,也可能是外部的竞争对手、商业间谍等。比如,企业员工为了个人利益,将公司的商业秘密泄露给外部人员,或者竞争对手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其他企业的商业秘密。 主观方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通常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或者应知该信息是他人的商业秘密,仍然实施了侵犯行为。不过,在某些情况下,过失也可能构成侵权。例如,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导致商业秘密泄露。 客观方面,需要有侵犯商业秘密的具体行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以下几种行为属于侵犯商业秘密:一是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是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是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四是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此外,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结果方面,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必须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了损害后果。这种损害后果可以是经济损失,如因商业秘密泄露导致客户流失、市场份额下降等;也可以是其他方面的损失,如企业声誉受损等。损害后果与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间需要存在因果关系,即损害后果是由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直接导致的。 总之,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侵犯商业秘密,需要综合考虑以上各个方面。权利人在发现可能存在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时,应及时收集证据,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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