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应按全额理赔还是限额理赔?


在探讨交强险应按全额理赔还是限额理赔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交强险的基本概念。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从法律规定来看,交强险是有明确的责任限额的。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具体来说,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这意味着,交强险并非全额理赔,而是在规定的限额内进行赔偿。例如,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如果受害人的死亡伤残损失为20万元,但交强险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只有18万元,那么保险公司最多只会赔偿18万元,超出的部分则需要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由其他责任方来承担。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可能会影响理赔金额。比如,如果在某些地区有地方性的规定,或者在一些涉及多车事故等复杂情况下,可能会对理赔产生不同的处理方式。但总体而言,交强险的理赔是基于限额规定的。 此外,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是否负有责任,也会影响交强险的理赔金额。如前面所述,有责任和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是不同的。所以,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确定事故责任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它直接关系到交强险的理赔数额。 综上所述,交强险通常是按照限额进行理赔的,这是由相关法律明确规定的。车主和受害人都应该了解这些规定,以便在发生事故时能够正确处理理赔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