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是看流水还是看涉案金额?
我朋友因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被调查了,现在我很担心他。我想知道在认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这个罪名的时候,是依据资金流水还是涉案金额呢?我不太懂这两者有啥区别,也不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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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 关于认定该罪是看流水还是涉案金额,其实两者都有重要意义,但主要依据还是涉案金额。涉案金额是指通过犯罪直接获得的财物价值。比如,小偷盗窃了价值5万元的财物,销赃者帮忙将这些财物卖掉,这里的5万元就是涉案金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明知”,达到入罪标准。 而流水则是指与犯罪所得相关的资金往来金额。流水金额可能会大于涉案金额,因为在犯罪所得的流转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多次转账等操作,导致资金流水累计数额较大。虽然流水在某些情况下也能反映犯罪的规模和危害程度,但它不是认定该罪的核心要素。例如,销赃者在帮忙销售价值5万元的赃物时,通过多次转账操作,资金流水达到了10万元,但在定罪量刑时,主要还是以5万元的涉案金额为准。不过,如果流水金额过大,可能会作为量刑的一个参考情节,反映犯罪行为的复杂性和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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