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借女儿盖的房子女儿有继承权吗?
我家老人住的房子是我盖的,但房产证名字是老人的。现在老人年纪大了,我有点担心之后房子的继承问题。我想知道,这种我出钱盖的,只是借老人名义的房子,我有没有继承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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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房屋的所有权一般是以不动产登记簿上的登记为准。在这个案例中,房产证名字是老人的,从法律层面上,这房子的所有权属于老人。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女儿作为老人的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通常情况下是享有对老人遗产的继承权的。 虽然房子是女儿出资盖的,但这并不直接改变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不过,女儿出资建房的行为可能会被视为对老人的一种经济帮助或者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女儿能够提供出资建房的相关证据,比如建房合同、付款凭证等,那么在处理遗产时,可以主张相应的权益。比如,在分割遗产时,可以要求其他继承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如果老人在生前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对该房屋的继承做出了与法定继承不同的安排,那么将按照遗嘱来执行。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所以,女儿是否能最终继承该房屋,还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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