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的概念及其适用条件是什么?


逮捕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简单来说,就是司法机关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其人身自由并予以羁押的措施。这就好比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暂时“关起来”,防止他们逃跑、干扰证人作证或者继续犯罪等情况发生。 关于逮捕的适用条件,我国《刑事诉讼法》有明确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首先,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这是逮捕的首要条件。这里的“有证据证明”可不是随便说说的,它要求有一定数量的证据,这些证据能够相互印证,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从而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比如在盗窃案件中,有监控录像拍到犯罪嫌疑人进入被盗场所,现场又发现了犯罪嫌疑人的指纹,还有证人看到犯罪嫌疑人拿着被盗物品离开,这些证据结合起来,就可以证明有犯罪事实。 其次,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这是对犯罪严重程度的一个判断。司法机关会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情节等,初步判断其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例如,一个人实施了抢劫行为,根据《刑法》规定,抢劫罪一般是要判处有期徒刑的,那么就符合这个条件。 最后,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社会危险性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也就是说,如果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比如交保证金或者有人担保,让犯罪嫌疑人在家等候审判),还是不能保证不会出现上述这些情况,那么就应当予以逮捕。 此外,《刑事诉讼法》还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下的逮捕。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总之,逮捕是一项非常严肃的措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来进行,以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确保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