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罪的概念及其构成是怎样的?


侮辱罪是一种侵犯公民人格尊严和名誉权的犯罪行为。从概念上来说,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下面我们来详细看看侮辱罪的构成要件: ### 客体要件 侮辱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人格尊严是指公民作为一个人所应有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并且受到他人和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名誉权则是公民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比如,甲在公众场合恶意诋毁乙的名誉,让乙在众人面前抬不起头,这就侵犯了乙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 ### 客观要件 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这里的“暴力”并非指对他人的身体实施暴力伤害,而是指用强力败坏他人名誉,例如强行给他人泼粪便、强令他人当众爬过自己的胯下等。“其他方法”包括用言语侮辱,如使用恶毒、下流的语言对他人进行辱骂;用文字侮辱,如在网络上发布恶意诋毁他人的文章、图片等。而且这种侮辱行为必须是公然进行的,所谓“公然”是指在众多人面前或者使不特定多数人能够知悉的情况下进行侮辱。例如,丙在商场的大厅里,大声辱骂丁,周围有很多人围观,这就属于公然侮辱。 ### 主体要件 侮辱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一般来说,年满十六周岁、精神正常的人实施了侮辱行为,就可能构成侮辱罪。 ### 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目的。如果行为人是出于开玩笑或者过失说了一些不当的话,并没有侮辱他人的故意,那么一般不构成侮辱罪。比如,戊和己是好朋友,戊在开玩笑时说了一句不太合适的话,但并没有想要贬低己的人格和名誉,这种情况就不构成侮辱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侮辱罪属于自诉案件,需要被害人自己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如果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公安机关会主动介入处理。 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侮辱罪,需要综合考虑以上构成要件。如果遇到类似情况,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