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杀人的概念及构成要件是什么?
过失杀人,在法律上准确的表述是过失致人死亡罪。下面为您详细解释其概念和构成要件。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概念。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致他人死亡的行为。这里的过失,简单来说就是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他人死亡的结果,但是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却轻信能够避免这种结果的发生。比如,医生在给病人治疗时,因为疏忽拿错了药,导致病人死亡,这就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接下来,我们看看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
从主体要件来说,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也就是只要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在我国,一般是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就要对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过失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例如,一位司机在开车时没有查看车辆后方情况就倒车,结果撞死了车后的行人,这就是疏忽大意的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则是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这种结果的发生。比如,一个人知道自己患有心脏病不能做剧烈运动,但他却自信自己能够承受,结果在剧烈运动后心脏病发作死亡,参与这个活动并负有一定责 任的人就可能存在过于自信的过失。
客体要件方面,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生命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任何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客观方面表现为因过失致使他人死亡的行为。这种行为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作为是指行为人积极实施了某种行为导致他人死亡,比如在工地施工时不按照规定操作,致使建筑材料掉落砸死路人。不作为则是指行为人有义务实施某种行为以防止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但却没有实施,从而导致他人死亡。比如,父母对年幼的孩子有抚养和照顾的义务,如果父母故意不照顾孩子,导致孩子饿死,就可能构成不作为的过失致人死亡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意味着,对于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法院会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来量刑。如果犯罪情节比较严重,就会判处相对较重的刑罚;如果情节较轻,处罚也会相对较轻。同时,如果其他法律对过失致人死亡的情况有特别规定,就按照特别规定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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