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加孩子和老婆的名字合法吗


在房产证上加孩子和老婆的名字是合法的。 首先来解释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不动产物权是以登记为准的,这在《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中有明确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一旦在房产证上加上名字,这个人就成为了房屋产权的一部分。 下面说说具体情况。如果房子没有贷款,在房产证上加老婆名字,夫妻双方带好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材料齐全后会给号码,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办理费用是110元手续费,包括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顺利的话20天后可拿到新房产证,新房产证还能设定密码 。若要加孩子名字,夫妻双方携带结婚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孩子出生证明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经审查通过就能加上孩子名字。 要是房子有贷款,在房产证上加老婆名字,要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具体事宜咨询各银行)。费用方面,除了上述110元手续费外,纯公积金贷款需另外支付100元;组合贷款(公积金+商业贷款)需另外支付200元,之后步骤和无贷款情况一样。加孩子名字,贷款购买的需要办理赠与公证,经贷款银行同意后,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公证书等到房产交易中心以赠与的方式,补交相应产权部分税费办理登记。 总之,房产证上加孩子和老婆名字是被法律允许的,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根据房屋是否有贷款等情况,按照规定流程办理。 相关概念: 不动产物权:指的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不动产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像房屋的所有权就是不动产物权的一种。 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简单说就是通过登记来确定房屋等不动产的产权归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