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老人赡养人分摊哪种更合算?


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赡养老人的费用分摊有一定的法律规定和计算方式。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基本规定。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 2000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 2000 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 1000 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接下来分析不同分摊方式哪种更合算。 平均分摊是最简单的方式,就是兄弟姐妹平均分配每月 2000 元的扣除额度。比如有两个兄弟姐妹,那么每人每月可扣除 1000 元。这种方式操作简单,不需要额外签订书面协议,但可能不是最合算的方式,因为没有考虑到每个兄弟姐妹的收入情况。 约定分摊是兄弟姐妹之间自行协商确定各自的扣除额度,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 1000 元。如果兄弟姐妹之间收入差距较大,收入高的一方可以多分摊一些扣除额度,这样能让总体纳税额减少。例如,一个兄弟姐妹月收入较高,适用较高的税率,另一个兄弟姐妹月收入较低,适用较低的税率,那么可以约定让收入高的一方多扣除一些,从而降低总体税负。但约定分摊需要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指定分摊是由被赡养人指定某个或多个子女的扣除额度。这种方式同样需要签订书面分摊协议,并且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如果被赡养人认为某个子女经济压力较大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可以指定该子女多扣除一些赡养费用。 综上所述,哪种分摊方式更合算要根据兄弟姐妹的具体收入情况来判断。一般来说,如果兄弟姐妹收入差距较大,采用约定分摊或指定分摊,让收入高的一方多扣除,能使总体纳税额减少,更合算一些。但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都要遵守法律规定,签订书面分摊协议,并留存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