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的概念及适用范围是什么?


留置权是一种重要的担保物权,下面将为您详细解释它的概念和适用范围。 首先,我们来了解留置权的概念。留置权指的是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当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简单来说,就是你帮别人保管东西或者做了一些工作,对方没按时给钱,你就可以先扣着他的东西,等他把钱给了再还给他,如果他一直不给,你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把扣的东西卖了来抵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这是留置权的法律依据,明确了债权人在符合条件时可以行使留置权。 接下来看看留置权的适用范围。留置权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种合同关系: 一是保管合同。在保管合同中,保管人按照约定保管寄存人的物品,如果寄存人不支付保管费用,保管人就有权留置保管的物品。比如,你把自己的汽车交给一家汽车修理厂保管,到了约定支付保管费的时间你却没给,修理厂就可以留置你的汽车。 二是运输合同。在运输合同里,承运人将货物运输到指定地点后,托运人不支付运费等费用的,承运人可以留置相应的运输货物。例如,物流公司帮你运输一批货物,你没有按照合同支付运费,物流公司就可以留置这批货物。 三是加工承揽合同。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后,定作人不支付报酬的,承揽人有权留置定作人提供的材料或者工作成果。比如,你找一家裁缝店为你制作一套衣服,衣服做好后你不支付制作费用,裁缝店就可以留置这套衣服。 此外,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也就是说,如果法律明确规定某些情况下不能留置,或者合同双方事先约定了不能留置,那么债权人就不能行使留置权。 总之,留置权是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一种重要手段,但在行使留置权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以确保自身行为的合法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