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附条件的答复是否能够构成承诺?


在探讨2024年附条件的答复是否能够构成承诺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承诺和附条件答复的概念。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简单来说,就是对方同意了我们提出的交易条件。而附条件的答复,指的是在回应要约时附加了一些额外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条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于附条件的答复是否构成承诺,关键要看所附条件的性质。如果附的是实质性条件,情况就有所不同。《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也就是说,如果附条件的答复对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那就不能构成承诺,而被视为一个新的要约。 例如,甲向乙发出要约,愿意以10万元购买乙的一辆汽车,乙回复说可以卖,但价格要12万元。这里乙附的价格条件就是实质性变更,乙的答复就不是承诺,而是一个新要约。 如果附的是非实质性条件,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九条规定,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比如甲向乙发出要约购买一批货物,要求一周内交货,乙回复同意购买,但是希望交货时间能延长两天。这种交货时间的变更一般属于非实质性变更,如果甲没有及时反对,那么乙的答复就构成承诺,合同成立。 所以,在2024年判断附条件的答复能否构成承诺,要仔细区分所附条件是实质性还是非实质性,再结合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