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提存的条件及效力是怎样的?

我在和别人做交易的时候,对方一直不接受我交付的货物,我听说可以提存。但我不太清楚提存要满足什么条件,提存之后又会有什么样的效力。想了解一下提存的条件和效力的具体情况,好决定我下一步该怎么做。
展开 view-more
  • #提存规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简单来说,就是当债务人想还钱或者交付东西给债权人,但是债权人因为某些原因不能接受,债务人就可以把东西交给专门的提存机关,这样就算完成了自己的义务。 首先,我们来看提存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比如,你按照合同约定给对方交付货物,对方没有正当理由就是不收,这时候你就满足了提存的一个条件。再比如,你要还钱给对方,但是对方失踪了,找不到人,这种情况下也可以考虑提存。而且,如果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接下来,说说提存的效力。对于债务人来说,标的物提存后,债务消灭。也就是说,从把东西交给提存机关那一刻起,债务人就不用再承担这个债务了。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二条规定,标的物提存后,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不过,债权人下落不明的除外。 对于债权人而言,提存后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是,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而且,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但是,债权人未履行对债务人的到期债务,或者债权人向提存部门书面表示放弃领取提存物权利的,债务人负担提存费用后有权取回提存物。 此外,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也就是说,提存的东西如果产生了收益,比如存款产生的利息,这些收益是归债权人的。而提存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像保管费等,都要由债权人来出。 综上所述,提存是法律为了保护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在特定情况下提供的一种解决债务履行问题的方式。债务人在满足条件时可以提存,同时要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通知等义务。债权人也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一定的义务。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