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行政赔偿应当必须符合什么条件?


申请行政赔偿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侵害时,依法要求国家给予赔偿的一种途径。要成功申请行政赔偿,通常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行政行为具有违法性。这意味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例如,行政机关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行政处罚,或者超越了自身的职权范围进行执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这里强调了‘有本法规定的侵犯情形’,也就是违法行使职权的情况。 其次,存在损害事实。损害事实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实际的侵害。这种损害可以是人身方面的,比如身体受到伤害、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也可以是财产方面的,如财产被损坏、被没收等。并且,这种损害必须是已经发生的、客观存在的。例如,行政机关违法扣押了企业的生产设备,导致企业无法正常生产,遭受了经济损失,这就属于存在损害事实。 再者,违法行政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损害事实是由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政行为直接造成的。如果损害事实与行政行为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联系,那么就不能申请行政赔偿。比如,虽然行政机关有一个违法的行政行为,但当事人的损害是由其他原因造成的,就不符合申请行政赔偿的这一条件。 最后,申请人必须是适格的主体。一般来说,受到行政行为侵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申请人。如果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如果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六条中有明确规定。 总之,申请行政赔偿需要同时满足上述几个条件,并且要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在申请过程中,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