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年休应该怎么使用?
我有社保,也有年休假,但不太清楚该怎么使用。是可以随意安排休假时间吗?需不需要提前申请?申请流程是怎样的?使用年休期间社保待遇会不会有变化?希望了解下具体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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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分别了解一下社保和年休假的概念。社保,也就是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了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年休假则是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定时间后,依法享有的保留工作岗位和工资的休息休假权利。 关于年休假的使用,《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这意味着,年休假一般需要由单位进行统筹安排,但也要考虑职工个人的意愿。通常情况下,职工想要休年休假,需要提前向单位提出申请,说明休假的时间和天数等信息。 对于年休假的天数,《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在使用年休假期间,职工的社保待遇是不受影响的。社保是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规定共同缴纳的,在职工休年休假期间,劳动关系依然存续,用人单位仍然需要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保费用,职工个人也需要承担相应的个人缴纳部分。 如果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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