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需要什么条件?

我买了套商品房,签了合同后发现房子有些问题。现在我想解除合同,但不知道符不符合条件。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到底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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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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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品房交易中,解除买卖合同是一个比较重要且严肃的事情,涉及到买卖双方的权益。下面为你详细介绍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所需的条件。 首先是约定解除条件。这就好比买卖双方事先商量好,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比如合同里可能会约定,如果开发商没能在规定时间内交房,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这就是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解除条件。 其次是法定解除条件。这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当出现以下这些情况时,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其一,开发商根本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比如遭遇地震等自然灾害,房子严重受损无法交付使用,购房者就可以解除合同。 其二,开发商迟延履行主要债务。《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对方可以解除合同。比如开发商延迟交房,购房者催告后,在合理时间内开发商还是没有交房,购房者就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其三,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如果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以及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其四,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总之,无论是约定解除还是法定解除,都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程序来进行,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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