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我和孩子爸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归他了,可现在他工作特别忙,经常把孩子一个人扔家里,感觉对孩子成长不好。我想把孩子抚养权变更到我名下,走起诉流程的话,法律对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是咋规定的啊?想详细了解了解这方面情况。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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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在法律中有明确规定。
首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在这些情况下,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法院会予以支持。
一种情况是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比如说,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突然得了重病,没办法再照顾孩子的生活起居、教育等,这种情况就符合条件。
还有,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像刚才提到您孩子父亲经常把孩子独自扔在家,这可能就属于不尽抚养义务,对孩子身心健康有不良影响。
另外,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这是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自主意识,他们的意愿在抚养权变更中会被重点考虑。
最后,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情况也可以。比如,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要出国定居很长时间,无法继续抚养孩子等。
此外,第五十七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也会予以支持。也就是如果你们双方能协商一致变更抚养权,走协议变更流程也是可以的。总之,法律规定这些条件,就是为了最大程度保障孩子能在良好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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