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妹之间过继孩子有什么条件?
我和我哥哥是亲兄妹,我结婚后一直没孩子,想让哥哥把他一个孩子过继给我,不知道在法律上兄妹之间过继孩子需要满足啥条件,想了解清楚这些条件具体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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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过继”其实就是收养。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兄妹之间收养孩子需要满足的条件。 首先是被收养人的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规定,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所以如果哥哥要将孩子过继给您,这个孩子得符合上述情形之一才行。 其次是送养人的条件。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孤儿的监护人;儿童福利机构;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哥哥若要送养孩子,得证明存在特殊困难无力抚养。 然后是收养人的条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年满三十周岁。如果您是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此外,若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九条,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年龄差四十周岁以上的限制。所以您和哥哥属于兄妹关系,在符合这一规定时,能在一些条件上适当放宽。 最后,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只有经过合法登记,收养关系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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