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我是一名债权人,债务人一直不还钱,听说他对别人也有债权却不去追讨。我想通过代位权诉讼来维护自己权益,但不清楚要满足啥条件,希望了解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具体要求。
展开 view-more
  • #代位权诉讼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债权人代位权,通俗来讲,就是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次债务人的债权,从而影响到债权人到期债权的实现时,债权人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权利。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从该法律条文可知,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需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必须是合法且已到期。合法债权是指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比如通过合法的借贷、买卖等行为形成的债权。已到期意味着债务的履行期限已过,债务人应当履行还款等义务。如果债权还未到期,债权人不能提前行使代位权。 其次,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次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怠于行使”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并且能够行使却不行使其权利。例如,债务人明明知道次债务人有欠款未还,却不采取任何催讨措施。而且这里的权利不包括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像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就属于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 再次,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影响了债权人到期债权的实现。也就是说,因为债务人不积极追讨自己的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得到清偿。如果债务人虽然怠于行使权利,但有其他财产足以清偿对债权人的债务,那么债权人就不能行使代位权。 最后,代位权的行使范围要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只能在自己债权的范围内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不能超出这个范围。比如,债权人的债权是10万元,那么代位权诉讼主张的金额最多就是10万元。 总之,债权人在考虑提起代位权诉讼时,要仔细审查是否满足上述条件,以确保自己的诉讼请求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