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预备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我想了解下犯罪预备的情况。我有个朋友好像在为实施犯罪做准备,但不确定这算不算犯罪预备。我想知道犯罪预备的成立条件到底是怎样的,比如做哪些事、有什么心理状态才会构成犯罪预备,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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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下面为您详细阐述犯罪预备的成立条件。首先,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也就是说,行为人清楚地知道自己的准备行为是为了实施某一犯罪,并且积极追求犯罪结果的发生。比如,张三想要盗窃一家珠宝店,他内心明确自己准备一系列工具和计划的目的就是去偷珠宝,这就体现了犯罪故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这为判断犯罪预备的主观方面提供了依据。其次,客观上实施了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准备工具是指准备实施犯罪所需要的各种物品,像为了杀人而购买刀具,为了盗窃而准备撬锁工具等。制造条件则更为广泛,包括进行犯罪前的调查,如踩点、了解被害人的生活规律;排除实施犯罪的障碍,例如提前破坏监控设备;勾结共同犯罪人等。再次,尚未着手实行犯罪。这意味着犯罪行为还没有进入到实际实施的阶段。例如,李四计划抢劫银行,他已经购买了枪支并制定了抢劫计划,但还没有进入银行开始抢劫行为,此时就处于犯罪预备阶段。最后,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也就是并非行为人主动放弃犯罪,而是由于一些外部因素导致其无法着手实施犯罪。比如,王五准备去诈骗他人,已经联系好了被害人,但在约定见面的前一刻被警方抓获,导致他无法实施诈骗行为。总之,只有同时满足以上几个条件,才能认定为犯罪预备。对于犯罪预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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