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了取保候审后通知签认罪认罚是怎么回事?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取保候审和认罪认罚的概念。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通俗来讲,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不用被关押在看守所,而是在外面等候审判,但要遵守一定的规定,比如不能随意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办了取保候审后通知签认罪认罚,这是两个不同程序阶段的事情。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件的终结和最终的处理结果。而认罪认罚是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表明自己对于犯罪事实的态度以及是否愿意接受处罚的一种方式。 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来说,签认罪认罚具结书是自愿的。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自己也确实实施了犯罪行为,那么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可以获得从宽处理的机会。从宽处理包括在量刑上会相对从轻。但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为自己没有犯罪或者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有异议,那么可以不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通过正常的诉讼程序进行辩护。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最终的判决结果还是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作出。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所以,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也不意味着一定会判缓刑或者较轻的刑罚,但总体上从宽的可能性较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