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我和伴侣感情出现了很大问题,现在想通过诉讼离婚,但不知道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我想了解清楚具体的规定,这样心里才有底,避免走弯路。所以想问下离婚诉讼的条件到底是什么?
展开 view-more
  • #离婚诉讼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诉讼,指的是夫妻当中一方到法院去起诉,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法律程序。在我国,提起离婚诉讼是有一定条件的。 首先,原告得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简单来说,原告必须是夫妻中的一方,只有夫妻本人才能去法院起诉离婚,其他人可不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这里在离婚诉讼里,这个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就是想离婚的夫或者妻。 其次,要有明确的被告。在离婚诉讼里,被告自然就是夫妻中的另一方。原告要清楚被告是谁,要能明确指出对方的身份信息。 再者,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诉讼请求就是原告希望法院怎么判,比如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等。事实和理由则是要说明为什么要离婚,比如双方感情不和,长期分居,或者存在家庭暴力、重婚等情况。《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最后,该案件要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离婚案件得是法院能管的事,并且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去起诉,一般是被告住所地的法院。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