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要抚养费能拒绝对方探视吗?

我和孩子他爸离婚了,我没要他给抚养费,想着以后就少点瓜葛。可现在他说要来看孩子,我心里很不愿意,就不想让他见。我想问下,从法律上来说,我不要他抚养费,是不是就可以拒绝他探视孩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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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不要抚养费并不能成为拒绝对方探视孩子的合理理由。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抚养费和探视权的概念。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简单来说,就是为了保障孩子健康成长所需的经济支持。而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它是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而产生的身份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这表明,探视权是法定权利,除非出现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否则不能随意剥夺。 不要抚养费,只是抚养方对自己权利的一种处分,放弃了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的经济诉求,但这并不影响对方依法享有的探视权。抚养方不能以放弃抚养费为借口,来拒绝对方探视孩子。如果一方拒绝另一方行使探视权,另一方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要求保障自己的探视权。 总之,抚养费和探视权是两个相互独立的法律概念和权利,不要抚养费不能成为拒绝探视的理由。双方都应当依法履行各自的义务,同时保障对方的合法权益,以孩子的健康成长为首要考虑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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