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我正在考虑离婚,听说有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这回事,想知道具体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获得赔偿。我和对方在婚姻中出现了很多问题,心里受到了很大伤害,不清楚自己这种情况符不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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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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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简单来说,就是在离婚的时候,因为一方的过错行为给另一方带来了精神上的伤害,受伤害的一方可以要求过错方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对于重婚,指的是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婚姻的忠诚义务,会给无过错方带来极大的精神痛苦,无过错方当然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这同样违背了夫妻之间相互忠诚的义务,对无过错方的精神造成伤害,无过错方可以主张赔偿。 实施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这种暴力行为不仅会对受害者的身体造成伤害,更会对其精神造成严重创伤,无过错方有权获得赔偿。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虐待是指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遗弃则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这些行为严重侵犯了家庭成员的权益,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有其他重大过错”是一个兜底条款,当出现其他严重违反婚姻义务、对无过错方造成精神损害的行为时,无过错方也可以要求赔偿。不过在实践中,对于“其他重大过错”的认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由法院来判断。 需要注意的是,提出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需要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果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同时,请求赔偿的一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对方存在上述过错行为以及给自己造成了精神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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