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或者非政府设立的合法律所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尤其是农村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对于老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经济困难条件。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等相关规定,公民经济困难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和法律援助事业的需要规定。一般来说,老人如果持有低保证、特困人员供养证等能证明其经济困难的证件,是可以认定为符合经济困难标准的。例如,生活在农村,家庭收入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者生活在城市,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定比例的老人,通常可以认定为经济困难。 其次是事项范围条件。老人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需要符合法定范围。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对于老人来说,常见的可能是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等情况。比如,老人的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老人没有能力聘请律师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就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如果老人涉及刑事诉讼且符合上述条件,也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最后,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如果老人属于上述情形,同样可以获得法律援助。总之,老人申请法律援助需要综合考虑经济状况和事项范围等因素,符合条件的就可以依法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