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用工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公司好像有辞退我的意思。我想知道,用工单位要是单方解除和我的劳动合同,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呢?我得了解一下自己的权益,看看公司是不是合法解除,别到时候平白无故被辞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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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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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关系中,用工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一个较为严肃的问题,它涉及到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因此法律对此设定了明确的条件。 首先是过失性辞退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若劳动者出现以下情况,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比如,用人单位在招聘时明确了岗位的具体要求,像专业技能、工作经验等,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无法达到这些要求,用人单位就有权解除合同。其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这里的规章制度必须是合法、合理且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的。例如,公司规定禁止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多次无故旷工,而某员工多次违反,用人单位可据此解除合同。其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比如财务人员因疏忽导致公司资金出现重大损失,或者销售人员为谋取私利给公司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等情况。其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比如员工在本职工作之外,同时在其他公司兼职,且严重影响了本职工作的完成进度和质量。最后,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其次是非过失性辞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例如员工因生病请了较长时间的病假,病好后无法再胜任原来的工作,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合适的工作后仍无法胜任。二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这里用人单位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并且要经过培训或者调岗的程序。三是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比如企业因政策原因搬迁到外地,导致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又无法就工作地点等变更事项达成一致。 此外,还有经济性裁员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包括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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