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怎样的条件下可以扣除劳动者的工资?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公司好像要扣我工资,但没说原因。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才有权扣除劳动者的工资呢?我不想不明不白地被扣钱,想了解清楚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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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关系中,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用人单位不能随意扣除劳动者的工资。不过,在特定条件下,用人单位是可以扣除工资的。 首先,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如果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比如说,小李在工作中由于操作失误导致公司设备损坏,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公司和小李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这种情况下要进行赔偿,那么公司就可以按照规定从他的工资里扣除相应赔偿款。 其次,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用人单位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这是依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单位有义务从员工工资中代扣个人所得税并上缴税务机关。 再者,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也可以从工资中扣除。根据《社会保险法》,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是合法的。例如,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个人应承担的部分,公司就可以从工资里扣除。 另外,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用人单位也可扣除。这是司法机关根据相关法律作出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决定,用人单位有义务协助执行。 总之,用人单位扣除劳动者工资必须有法律依据和正当理由,并且要遵循法定的程序和标准,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如果遇到用人单位不合理扣工资的情况,要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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