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具备哪些条件才能采用强制执行?

我和别人有个经济纠纷的官司,我胜诉了但对方一直不履行判决。我想申请强制执行,可又不太清楚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我就想知道,在法律上,到底具备哪些条件才可以采用强制执行措施呢?
展开 view-more
  • #强制执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下面为你详细介绍采用强制执行需具备的条件: 首先,要有生效的法律文书作为执行依据。这些生效的法律文书就像是一份官方认可的“命令书”,它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比如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书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这表明,只有这些生效的法律文书,才是启动强制执行程序的基础。 其次,申请执行人必须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简单来说,就是谁的权益受到了侵害,谁或者其相关的继承人、权利承受人才能去申请强制执行。比如在一个合同纠纷案件中,胜诉的一方就是权利人,如果他本人无法申请,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也可以申请。 再者,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很关键。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这个期限就像是一个“时间窗口”,必须在这个时间内提出申请,否则可能会面临无法启动强制执行程序的风险。 另外,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这是强制执行的直接原因。如果义务人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自己的义务,那么也就不需要启动强制执行程序了。比如判决要求被告在10天内支付原告货款,被告到期未支付,原告就可以考虑申请强制执行。 最后,案件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不同类型的案件有不同的管辖法院规定。一般来说,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只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程序才能顺利启动。 总之,只有同时满足以上这些条件,才可以采用强制执行措施,以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