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可以二次再领吗?
我之前领过一次失业金,后来又重新就业了。现在我又失业了,不知道还能不能再次申领失业金。我很关心这方面的政策,想了解一下具体的规定是怎样的。
展开


失业金是可以二次再领的,但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失业金全称为失业保险金,它是国家给予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一种临时性补偿,目的是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需求。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也就是说,当你再次失业时,只要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就能够再次申领失业金。比如,你重新就业后,单位和你又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之后你因为单位破产、被单位辞退等非本人意愿的原因中断就业,并且你及时办理了失业登记,还有求职的需求,就可以去申请二次领取失业金。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需要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例如,你前次失业应领取10个月的失业金,但只领取了3个月就重新就业了,那么剩余未领取的7个月可以和这次失业应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