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申请条件是什么?


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简单来说,就是这个商标大家都比较熟悉,有很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第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这意味着有多少和这个商标所涉及的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人知道这个商标。比如一个卖儿童玩具的商标,那就是有多少家长和孩子知道这个品牌。如果知道的人越多,就越有可能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像“迪士尼”这个商标,在全球范围内很多人都知道,在儿童玩具、娱乐等相关领域,它的知晓程度就非常高。 第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一般来说,商标使用的时间越长,在市场上积累的知名度和信誉度也就越高。比如一些老字号品牌,它们已经经营了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其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很长,这对认定驰名商标是很有利的。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使用时长,但通常较长时间的使用会是一个重要的参考因素。 第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这包括企业通过各种广告、促销活动等对商标进行宣传的情况。宣传的时间越久、力度越大、覆盖的地区越广,说明这个商标的影响力越大。例如一家企业在全国各大媒体上长期投放广告,并且在国际市场也有一定的宣传,那么这个商标就更有可能符合驰名商标的认定条件。 第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如果这个商标之前在其他案件中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并受到了保护,那么在后续的认定中也会被考虑进去。这说明这个商标已经经过了法律的检验,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重要性。 第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这是一个兜底条款,可能包括商标所代表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销售量、市场占有率等情况。比如一个商标所对应的产品质量非常好,销售量很高,在市场上占据了较大的份额,这些因素也会对驰名商标的认定产生影响。 申请驰名商标时,相关部门会综合考虑以上这些因素,来判断该商标是否符合驰名商标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