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怎样才算认定寻衅滋事的条件?

我和人起了点冲突,对方说要告我寻衅滋事。我就想知道,在法律上到底怎样才算符合认定寻衅滋事的条件呢?是有特定行为,还是有其他啥要求?我很担心自己真的会被认定成寻衅滋事,所以想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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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寻衅滋事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认定寻衅滋事的条件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判断。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寻衅滋事的概念,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以及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等行为,这些行为破坏了社会秩序。 从法律条文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了寻衅滋事罪的情形。具体来说,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这里的“随意殴打他人”就是没有正当理由地对他人进行殴打,而“情节恶劣”一般是指多次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等情况。比如张三没事就看李四不顺眼,经常无缘无故地对李四进行殴打,导致李四身体多处受伤,这就可能符合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情况。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这种行为通常表现为对他人进行无端的追逐、拦截,用言语辱骂或者进行恐吓,使他人产生心理恐惧和不安。当达到一定严重程度时就构成犯罪。例如王五经常在下班路上追逐赵六,还对赵六进行辱骂和恐吓,让赵六不敢正常上下班,这种情况就可能属于此类。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强拿硬要”是指以蛮不讲理的方式强行索要他人财物,“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则是随意破坏或者非法占有公私财物。比如孙七到商店里,强行拿走商品不给钱,或者故意砸坏店里的东西,这就可能构成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像在商场、车站等公共场所,故意制造混乱,导致正常的经营、交通等秩序无法进行。比如有人在商场里故意大喊大叫、制造恐慌,使得商场无法正常营业,这就属于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秩序严重混乱。 此外,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所以认定寻衅滋事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具体行为、情节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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