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成立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下面为你详细介绍正当防卫成立必须具备的条件。 首先,存在不法侵害是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这里的不法侵害指的是违法的侵害行为,既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一些违法行为。例如,小偷偷东西这种盗窃犯罪行为,或者有人随意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都属于不法侵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只有针对不法侵害才能实施正当防卫。 其次,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也就是说,侵害行为已经开始且尚未结束。如果不法侵害还没开始,比如只是对方放狠话但还没动手,此时就不能进行所谓的“防卫”;如果不法侵害已经结束,比如侵害人已经停止攻击并逃跑了,这时候再去攻击对方也不属于正当防卫。比如,甲被乙殴打,乙打完后转身离开,甲又追上去将乙打伤,甲后面的行为就不符合正当防卫“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条件。 再者,防卫行为的目的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正当防卫的目的必须是保护合法权益,而不是故意伤害对方。如果是出于报复等其他目的实施攻击,就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例如,甲乙二人发生争吵,甲先动手打了乙一巴掌,乙出于报复心理,拿起棍棒将甲打伤,乙的行为就不是正当防卫,因为其目的不是制止甲的不法侵害,而是报复甲。 另外,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正当防卫只能对实施不法侵害的人进行,不能对无辜的第三人实施。比如,甲攻击乙,乙不能为了躲避甲的攻击而将丙拉过来挡在自己身前,这种针对无辜第三人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最后,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必要限度是指防卫行为足以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限度。如果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制止不法侵害所需要的程度,造成了重大损害,就可能构成防卫过当。例如,面对他人的轻微推搡,却用刀将对方重伤,这就可能属于防卫过当。根据刑法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总之,正当防卫的成立需要同时满足以上几个条件。在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时,要综合考虑各个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