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合同续约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我和公司的劳动合同快到期了,想续约但又不太清楚具体要满足什么条件。我在公司工作表现一直不错,也没犯过什么大错,不知道这够不够续约条件。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劳动合同续约是怎么规定的,具体要符合哪些条件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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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续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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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续约是劳动关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涉及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益。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劳动合同续约需要满足的条件。 首先,续约需要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这意味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有继续维持劳动关系的意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所以,续约也必须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任何一方都不能强迫另一方续约。 其次,从劳动者方面来看,若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一规定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劳动者有续约的意愿,用人单位一般不能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同样适用上述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这也是为了保障这部分劳动者的权益,让他们在临近退休时能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 还有一种情况,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里提到的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是劳动者存在过错,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情况;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则涉及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如果劳动者不存在这些情况,在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也应当与劳动者续约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此外,用人单位在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也从侧面说明了续约条件中关于合同约定条件的重要性。如果用人单位降低了原来的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有权拒绝续约,并且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续约的条件包括双方自愿、符合特定的工作年限和工作情况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当了解这些法律规定,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续约过程中,双方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协商和操作,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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