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抢注后应该怎么办?


当商标被抢注后,您可以采取以下一系列合法有效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证据是维权的基础,您需要收集能够证明您在商标被抢注之前就已经在使用该商标,并且该商标已经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证据。比如带有该商标的商品包装、销售合同、广告宣传材料等。这些证据能有力地证明您对该商标的在先使用情况和影响力,在后续的维权过程中至关重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接着,您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如果商标尚在初审公告期内,您可以在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在异议申请中,详细阐述您的理由和提供收集到的证据,说明该商标是您在先使用且有一定影响的,对方抢注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商标局会对异议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 若商标已经注册成功,您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另外,还可以通过与抢注人协商解决。尝试与抢注人沟通,表明您对该商标的在先使用情况和合理诉求,看是否能够达成商标转让或者许可使用的协议。这种方式相对较为温和,能避免长时间的法律纠纷和成本。 如果以上途径都行不通,还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向人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要求抢注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您因此遭受的损失。在诉讼过程中,要遵循民事诉讼的程序和规则,积极配合法院的审理工作。 总之,商标被抢注后不要惊慌,要冷静地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采取相应措施,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商标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