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不予返还的条件是什么?
我和对象结婚给了彩礼,现在有人说如果离婚可能要返还彩礼,我不太懂这方面法律。想了解下,在什么情况下给出去的彩礼是不用返还的呢?我可不想最后人财两空。
展开


彩礼,简单来说,就是在结婚前,男方给女方的财物,这是一种民间习俗。而在法律上,并不是所有情况下彩礼都需要返还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那么反过来,以下情况彩礼通常不予返还:第一,如果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且共同生活了,那么离婚时彩礼一般不用返还。比如夫妻二人结婚后一起生活了多年,互相履行夫妻义务,这种情况下彩礼就无需返还。第二,虽然婚前给付彩礼,但并没有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也不用返还彩礼。所谓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如果给付彩礼后,给付方的生活水平依然能够维持正常,那就不符合返还彩礼的条件。第三,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已共同生活,在决定彩礼是否返还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数额、有无子女等因素,确定是否返还及返还的数额。若共同生活时间较长、彩礼已用于共同生活等,彩礼也可能不予返还。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