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民调解要具备什么条件?


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依照法律、政策及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对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规劝,促其彼此互谅互让,在自主自愿情况下,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活动。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申请人民调解需要具备的条件。 首先,要有明确的被申请调解人。简单来说,就是得清楚跟谁产生了矛盾纠纷。比如,在合同纠纷中,要明确是和哪个公司或者个人发生了合同方面的争议;在邻里纠纷里,要知道具体是哪位邻居和自己产生了矛盾。这就好比去医院看病,得明确是哪个部位出了问题一样。《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明确了这一要求,只有明确被申请调解人,调解工作才能有针对性地开展。 其次,要有具体的调解要求。也就是要清楚自己希望通过调解达到什么样的结果。例如,在债务纠纷中,是希望对方偿还全部欠款,还是分期偿还;在家庭矛盾中,是希望改善关系,还是解决财产分配问题等。这就像去餐厅点菜,得明确自己想吃什么菜。有了具体的调解要求,调解人员才能围绕这些要求来进行调解工作。 再者,要有提出调解申请的事实依据。这意味着要提供与纠纷相关的一些证据或者情况说明。比如在侵权纠纷中,要提供对方侵权行为的相关证据,像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在合同纠纷中,要提供合同文本等相关材料。这些事实依据就像是盖房子的地基,是调解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的基础。依据相关规定,事实依据有助于调解人员了解纠纷的真实情况,从而公正、合理地进行调解。 最后,申请调解的纠纷要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受理范围。人民调解委员会主要受理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例如,常见的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合同纠纷等。但像一些涉及刑事犯罪的案件,就不属于人民调解的受理范围,而是要通过司法机关来处理。相关法律法规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受理范围有明确界定,这样可以确保调解工作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进行。 总之,申请人民调解需要具备明确的被申请调解人、具体的调解要求、提出调解申请的事实依据,并且纠纷要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受理范围。这样才能顺利启动人民调解程序,有效解决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