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我发现好像有个刑事案件发生了,想去报案,但又怕不符合立案条件浪费时间。我想知道在我国,刑事案件不予立案都有哪些条件呢?我得先了解清楚,看看我遇到的情况是不是符合立案标准。
展开


刑事案件不予立案,是指司法机关对所接受的案件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依法决定不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诉讼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具体来说,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没有犯罪事实。这是指侦查机关经过对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等材料进行审查后,发现并不存在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例如,有人报警称自己家中财物被盗,但经过调查发现是家人因疏忽将财物放置在其他地方,并非被盗,这种情况下就不存在犯罪事实,不予立案。 其次,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使存在犯罪事实,但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依据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也不予立案。比如一些轻微的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行为,造成的伤害非常轻微,可能只构成轻微伤,在这种情况下,可能就不会作为刑事案件立案。 另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也不予立案。这些情形包括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