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要约邀请发生效力的条件有哪些?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简单来说,就是一方发出一个信息,吸引别人来跟自己谈生意、订立合同。比如常见的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都属于要约邀请。 关于要约邀请发生效力的条件,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没有直接对要约邀请的效力条件作出明确规定,但从法律原理和司法实践来看,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首先,要约邀请的内容要具体确定。这意味着要约邀请中应该包含一些基本的交易信息,让相对人能够大概了解交易的方向和内容。比如在商业广告中,要明确商品的名称、规格、大致价格等。不过,这里的具体确定程度不像要约那样要求非常高。要约需要内容具体确定到足以使合同成立的程度,而要约邀请只需要有一定的交易指引性就可以。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虽然这是对要约的规定,但可以对比看出要约邀请在内容确定性上的区别。 其次,要约邀请要具有一定的表意真实性。发出要约邀请的人应该是真实地想要吸引他人来发出要约,而不是恶意欺骗或者虚假宣传。如果存在欺诈等情况,可能会导致要约邀请不产生相应的效力,并且发出者还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比如《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如果要约邀请存在欺诈,相对人在发现后可以根据这条法律规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此外,要约邀请要到达相对人。只有当要约邀请传达给了希望与之交易的对象时,才有可能产生效力。比如寄送的价目表,只有送到了客户手中,才可能对客户产生吸引其发出要约的作用。这和《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四条规定的要约生效时间规则类似,要约生效采用到达主义,要约邀请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但在原理上有相似之处。 最后,要约邀请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如果要约邀请的内容违反了法律规定,比如宣传销售违禁物品,那么这种要约邀请自然是无效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所以,要约邀请必须在合法合规和符合公序良俗的框架内才可能发生效力。 总之,2024年要约邀请发生效力需要满足内容具体确定、表意真实、到达相对人以及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等条件。在商业活动中,无论是发出还是接收要约邀请,都要注意这些方面,以保障交易的合法和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