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安抗辩权的条件有哪些?

我和别人签了合同,我这边要先履行义务,但现在我发现对方经营状况恶化,可能没办法履行后面的义务。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行使不安抗辩权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展开 view-more
  • #不安抗辩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时,有权中止履行合同义务。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不安抗辩权是为了保护先履行义务一方的合法权益,防止其在明知对方可能无法履行义务的情况下,仍被迫先履行自己的义务而遭受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具体来讲,如果要行使不安抗辩权,首先要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存在上述法定情形。比如,若以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为由,可能需要有对方财务报表、银行账户信息等证据来支撑。而且先履行义务一方在行使不安抗辩权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