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发票收票方有什么后果?


虚开发票是指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开具发票,或者开具与实际交易情况不符的发票。对于收票方而言,一旦涉及虚开发票,可能会面临多方面的法律后果。 首先,从行政责任方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虚开发票行为。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收票方如果明知是虚开发票而接收,属于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会受到上述相应的行政处罚。即使收票方是善意取得虚开发票,虽然可能不承担虚开发票的行政责任,但根据相关规定,其取得的虚开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抵扣税款、办理出口退税等,已抵扣的税款或者取得的出口退税,应依法追缴。 其次,从刑事责任角度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果收票方利用虚开的发票进行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犯罪活动,达到一定数额标准,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虚开发票行为还可能对企业的信誉和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一旦被税务机关查处,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可能会降低,这会影响企业在贷款、招投标等方面的活动。而且,企业的不良记录会被公示,可能导致客户、合作伙伴对企业的信任度下降,进而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发展。所以,企业在日常经营中要严格审核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避免接收虚开发票带来的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