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致人损害的后果有哪些情况?


动物致人损害是一个在日常生活中可能会遇到的法律问题,下面我们来详细探讨其后果的各种情况。 首先,动物致人损害是指动物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行为。这里的动物通常是指为特定人所有或占有,并对其具有实际控制力的动物,像常见的家养宠物狗、猫,或者农村养殖的牛、马等。 在法律责任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只要动物造成他人损害,饲养人或管理人就要负责。例如,张三养的狗咬伤了李四,张三通常要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李四是故意去挑衅狗才被咬伤,那么张三就可能不用承担或者减轻赔偿责任。 关于赔偿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比如,被狗咬伤后去医院治疗的费用、因为受伤不能工作而减少的收入等,都在赔偿范围内。 此外,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法律也有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且这种情况下没有免责事由。也就是说,如果养了禁止饲养的烈性犬咬伤了人,不管受害人有没有过错,饲养人都要承担责任。 还有在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条,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比如动物园设置了明显的警示标志,采取了足够的防护措施,一般可以认为尽到了管理职责。 综上所述,动物致人损害的后果主要是饲养人或管理人可能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等。但具体情况要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