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回重审期间转移资产会有什么后果?


在司法程序中,发回重审是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已经审理过的案件,认为其存在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或者程序违法等问题,将案件发回原法院重新进行审理的一种程序。而在发回重审期间转移资产,这可能会对案件的公正处理以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影响。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这种在诉讼期间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属于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恶意转移资产,指的是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行为。在发回重审期间,案件仍处于诉讼程序中,此时转移资产的行为和在正常诉讼过程中转移资产性质类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就包括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行为。所以,如果在发回重审期间对方存在转移资产的行为,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对方有转移资产的事实。法院查证属实后,会视情节轻重对转移资产的一方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若转移资产的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来追究刑事责任。该条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当事人在发现对方有转移资产的迹象时,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这样能防止对方继续转移资产,确保后续判决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