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有代理权的默示担保会有什么后果?


在法律中,“有代理权的默示担保”是指在代理行为里,代理人虽然没有明确说自己有代理权,但通过行为等方式暗示自己有相应的代理权。当某人以代理人的身份和他人进行交易时,实际上就向对方做出了有代理权的默示担保。这意味着代理人保证自己确实有代表被代理人实施该行为的权限。 如果代理人违反了有代理权的默示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会产生一系列法律后果。首先从对相对人的角度来看,相对人是基于对代理人有代理权的信赖而进行交易的。若发现代理人没有相应代理权,相对人有权要求代理人承担赔偿责任。比如在一个买卖交易中,甲以乙的代理人身份与丙签订合同,但实际上甲没有获得乙的授权,丙因为相信甲有代理权而签订了合同。之后合同无法履行给丙造成了损失,丙就可以要求甲赔偿因信赖其有代理权而遭受的损失。 从被代理人的角度,如果被代理人没有对该代理行为进行追认,那么被代理人无需承担该代理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也就是说,原本相对人期望与被代理人建立的法律关系不成立。例如,甲未经乙授权以乙的名义租赁房屋给丙,乙不追认该行为,乙和丙之间就不存在租赁关系。 而对于违反有代理权默示担保的代理人,他除了要对相对人承担赔偿责任外,若其行为给被代理人造成了损失,也需要对被代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例如,代理人擅自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高风险投资,导致被代理人财产受损,代理人就要对被代理人的损失负责。 在实践中,判断是否构成违反有代理权的默示担保,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比如代理人的行为表现、相对人是否善意且无过失地相信其有代理权等。如果相对人在交易过程中存在疏忽,没有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那么可能会影响其要求代理人承担责任的主张。总之,违反有代理权的默示担保是一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会在法律上产生相应的责任和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