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损坏公共财物会有什么后果?
我之前因为一时冲动,把路边的公共垃圾桶给砸坏了,我知道这是公共财物,现在特别担心会有啥严重后果,我想了解下故意损坏公共财物在法律上会受到怎样的处理,会不会留案底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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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损坏公共财物指的是行为人主观上出于故意,实施了破坏、损毁公共财物的行为。公共财物是指国家或集体所有的财产,像路边的路灯、公园里的设施等都属于公共财物。 从法律后果方面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如果故意损坏公共财物但情节较轻,比如只是造成了较小的财物损失,就可能会面临治安处罚,包括拘留和罚款。 而当故意损坏公共财物的行为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时,就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般来说,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等情形,可能会被认定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至于是否会留案底,如果只是受到治安处罚,通常不会留下刑事案底,但会有违法记录。如果被认定构成犯罪,就会留下刑事案底,这可能会对个人的生活、工作等方面产生比较大的影响,比如影响某些职业的选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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