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开庭不去会有什么后果?
我给别人做了担保,现在涉及到一起官司要开庭,但我实在有事去不了。我想知道担保人开庭不去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会不会对我很不利,会不会让我承担更重的责任之类的,心里很没底,希望有人能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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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开庭是司法程序里的重要环节,当担保人被法院通知开庭却不去时,会引发一系列后果。 首先要明确,开庭是法院审理案件、查明事实、适用法律的过程。担保人参与开庭,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法庭上陈述自己的观点、提供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也就是说,如果担保人没有正当理由,开庭不去,法院可以在担保人不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判决。 缺席判决意味着担保人失去了在法庭上为自己辩解的机会。法官只能依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来认定案件事实。比如,原告可能会夸大担保人的担保责任范围,如果担保人不出庭反驳,法院可能就会按照原告的说法来认定,这样就很可能导致担保人承担比实际应承担的更重的责任。 而且,缺席判决一旦生效,就具有法律效力,担保人必须按照判决内容履行义务。如果担保人不履行,对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像查询、冻结、划拨担保人的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担保人的财产等。 所以,担保人在收到开庭通知后,除非有正当理由,比如突发重大疾病、遭遇不可抗力等,并向法院申请延期开庭且得到批准,否则一定要按时参加开庭,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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