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没花钱该怎么处理?
我给别人做了担保,但我自己并没有花这笔钱。现在对方好像还款出了问题,债权人开始找我了。我想知道在这种担保人没花钱的情况下,法律上是怎么处理我的责任的,我需要承担什么后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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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中,担保人是为债务履行提供担保的人。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时,担保人就要按照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这和担保人自己有没有花这笔钱并没有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在一般保证的情况下,只有当债务人经过法院强制执行后,仍然无法履行债务时,一般保证人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债权人得先找债务人要钱,通过法律途径强制执行后还不够,才能找一般保证人。 而连带责任保证就不同了。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直接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只要债务人没有按时还钱,债权人就有权利直接找连带责任保证人要钱。 所以,如果作为担保人,即使自己没花钱,也要看当初签订的是哪种保证类型。要是一般保证,在债务人未被强制执行前,担保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要是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随时可以要求担保人还钱。之后,担保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进行追偿,要求债务人偿还自己替他还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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