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做担保人别人不还钱该怎么办?

我给别人做了担保,现在那个人不还钱了,债主一直找我。我也不想帮他还钱啊,可又不知道该怎么做。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我有什么责任和义务,有没有办法不用我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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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您作为担保人,而债务人不还钱时,首先需要明确您所承担的担保类型,一般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只有在通过法律途径,比如经过法院审判并强制执行后,债务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时,您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则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旦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您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您承担了保证责任,替债务人偿还了债务,那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也就是说,您可以向债务人追讨您替他偿还的这笔钱。所以,当债务人不还钱时,您要先确定自己的担保类型,再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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